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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学研究起源及研究内容
来源:2014年第26期 作者:孙凯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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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法学的起源任何一门学科的兴起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某一领域提出需求,根据相应的学科应允而生的。信息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他的诞生和兴起的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计算机和互联网以及通讯设施的迅速发展,激发了信息革命的兴起,信息以各种渠道和形式存在并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信息作为国家、个人、团体的各种隐私的载体,它的传播和使用必须受到一定的规范和管理,否则,就会有人利用信息这一资源来进行犯罪,为了对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也为了防范和制止这种犯罪行为,信息法学也就因此诞生了。1.国外信息法学的起源和发展信息法学的研究越来越引起各个国家的重视,国外的很多国家很早就开始了这一领域的研究,据乌家培先生说,国外最早的信息立法产生于欧洲的瑞典——《出版自由法》,是世界上最早的信息立法。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信息产业和最大量的信息资源,早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就发行了《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有关隐私信息进行保护。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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