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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事项风险
来源:2014年第26期 作者:赵立兵 于津 赵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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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事项1991年5月,上海市作为我国第一个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经验的城市,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自此开始逐步成型。1994年7月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颁布,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国务院的肯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在在全国推行。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践的发展,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规范,国务院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与《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条例》第十一条在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中职责的同时,也赋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的适格主体资格,即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条例》《决定》等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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