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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基建账务的处理

来源:2014年第26期 作者:张岚 点击:

一、新会计制度界定的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核算基础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料配置方式等情况,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保障和差额补助两类,即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料。2.新会计制度中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创新引入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制度创新引入了“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在此指导思想下,新会计制度新增了“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等科目。“在建工程”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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