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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良知的提出
来源:2014年第29期 作者:畅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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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朱熹理学之流弊在明代社会,朱子理学作为正统儒学,为很多知识分子所信服,朱子理学思想是当时知识分子为学和成德的重要依托。朱子理学讲求格物工夫,万事万物都有其对应之“理”,且各不相同,朱熹认为格物至理应该是一物一物去格,以求达到理的一一呈现之结果。时王阳明亦深受其思想影响,并深以为然。王阳明自幼性情不羁,不拘一格,很小便树立成圣之志向,并身体力行,积极践行、以身载道。在他年幼之时,便遵从朱子理学之教、格物之理并践行之,以求得到事物之理,以至后来发生“格竹”之举,格竹失败之后,王阳明开始怀疑并朱子理学。在王阳明看来,朱子理学之问题,首先在于其将天理和人心的相割裂,在事物上求理却又不关乎本心所得;其次,造成了知与行的分裂,朱子格事物之理仅存在于知的阶段并不包括行,倡导先知后行,造成了多空谈义理却并不践行之后果。其将物理与性理分作两端,却又试图通过豁然的贯通结合在一起,但是却又解释不清物理和性理两者如何统一的问题。正是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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