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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量刑建议权的几点质疑
来源:2013年第02期 作者:张楚曼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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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量刑建议权客观存在性的质疑1.量刑建议权是否属公诉权没有国家对刑罚权的垄断就不会有公诉的出现,而量刑建议作为公诉权的一部分,是国家通过相关法律赋予特定人或特定机关行使的权力。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享有自诉权。自诉权与公诉权同样都是来源于刑罚权的一种权力,两者在内容上是一致的,只是分属于不同的主体而具有了不同的权力特性。因此,与公诉权中的量刑建议权相呼应,自诉人在自诉案件中也享有类似的量刑请求权。公诉权的核心就是定罪请求权和量刑请求权。目前理论界一般都将量刑请求权等同量刑建议权,将公诉意见中对量刑的意见等同量刑建议,是一种广义上的量刑建议权,而目前探讨的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公诉人在公诉活动中,在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的同时,提出较为具体的量刑意见的权力。是就具体的量刑所提出的建议,是一种狭义的量刑建议,如果将对量刑发表意见视为量刑建议的话,似乎有扩大公诉权的权限之嫌,或者存在滥用公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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