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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体制问题调研报告——以赣州、上饶为
来源:2013年第05期 作者:柳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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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目的自我国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各地财政分成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故此次笔者赴赣州和上饶市对市县财政收支情况、财政分成体制情况和省管县财政体制问题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二、调研内容对于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成,分别有中央固定收入、省级固定收入、县级固定收入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共享收入。而共享之中,增值税中央75%、县级25%。自2002年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部归省;对市、县的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省分享40%;税收返还省对市、县按增量1:0.2返还,省集中0.1个点;原体制上解以1993年体制上解数为基数逐年递增,递增率为5%;在财政结算上,对城建税每年递增10%上解,市本级和市政府所在的区以及所辖城区城市教育费附加上解15%。而2005年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取消了县上解市,但目前仍保留了个人所得税地方40%部分上解市20%。2010年,取消了五小税省、市、县比例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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