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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改革的借鉴
来源:2013年第06期 作者:高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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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两个特点最为突出:一是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杂,平均每个纳税人每年花费在填表的时间将近十个小时;二是大多数美国人都期盼报税,甚至穷人在报税环节比富人还要积极。之所以会出现这两个较为有趣的现象,与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两套系统并存,除常规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系统外,还有一套针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特殊税制系统,即“可选择最低限度税”(AMT)。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按常规系统和AMT分别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取二者中的大者作为其当年实际需要申报应纳税额,并按此缴纳个人所得税。“可选择最低限度税”税收法案的出台,源于在1969年出现的近200名美国高收入者“合法”地不交税现象的出现。那年,这些高收入者通过利用美国税法中费用减免方面的漏洞,使得其尽管收入很高,却不用缴纳税款。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那些收入相对较低的人却并未享受到相同的“优惠”。由此可见,“可选择最低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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