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论预算会计在我国抑制腐败的作用
来源:2013年第09期 作者:徐敏辉 点击:
次
一、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是现代会计中与企业会计相对应的另一分支,是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而是通过各自的业务(服务)活动,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预算会计是以预算(政府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点,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非营利组织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体系。预算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预算会计有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持公共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腐败和揭露贪污。中级目标是促进合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包括税收的征收、其他收入、购买货物 ...
- 上一篇:高等院校加强财务管理研究
- 下一篇:企业返利账务处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