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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国有资产的流失及定价
来源:2013年第10期 作者:杨华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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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包括非流通国有股、法人股及流通股,由于MBO在我国与生俱来的特殊意义——作为国有资产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及明晰产权的途径,决定了我国MBO收购对象为非流通国有股及法人股,单纯从收购成本上比较,收购非流通的国有股及法人股成本要比收购流通股要便宜得多。迄今为止,国内没有一起MBO案例是以流通股为收购目标。正是在转让过程中出现转让价格相对每股净资产大幅折价的现象,引发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及担忧,根据国资委发文规定:转让股份的价格必须依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实际投资价格、近期市场价格以及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来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那么以每股净资产作为硬性衡量的基准指标是否就真的没有问题了呢?笔者认为以每股净资产为转让定价基准存在以下几点缺陷。每股净资产为静态数据,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人为操纵性很强,尤其在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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