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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
来源:2013年第14期 作者:周金久 张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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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即县(市、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由于存在编制不足、人手较紧等原因,所以其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应区别于中央和省一级的模式。当前,各省部分县(市、区)已经完成了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进程至2005年底,中央纪委、监察部完成了对派驻国家机关56个部门的纪检组和监察局统一管理,而省一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开始于1999年10月广东省纪委的试点。2004年,中央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后,对推进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至2008年3月,大部分省(市)纪检监察的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最早进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地级市是广东省深圳市。1998年8月,深圳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37个市直机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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