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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会计处理
来源:2013年第15期 作者:余世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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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份额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只涉及持股比例不变和部分股权处置的情况,未涉及因增资扩股等原因引发投资企业股权比例下降,但其投资额未发生变动的情况。例如如下情况:一、对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前控制,增资扩股时投资企业未按原持股比例取得被投资企业增资的份额,此时投资企业出资额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被稀释摊薄,从而引起投资企业享有该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发生变动,增资扩股后投资企业仍然对该被投资企业控制;二、对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前控制,增资扩股时投资企业未按原持股比例取得被投资企业增资的份额,此时投资企业出资额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被稀释摊薄,从而引起投资企业享有该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份额发生变动,增资扩股后投资企业失去对被投资企业控制,变为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投资企业面临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是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权益变动的确认和计量。当被投资企业增资时投资企业未按原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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