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荟萃

香港劳工的退休保障——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来源:1998年第11期 作者:杜朝运 点击:

长期以来,香港一直未能建立起正规有效的劳工退休生活社会保障制度。香港劳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来源主要袱靠子女提供,此外还有自身历年的积蓄以及政府的援助。只有大概1%左右的老人能从企业自设的退休基金获得支持。这种退休生活保障制度的空缺状况使香港劳工的晚年生活缺乏可靠保证,特别是那些子女供养能力有限且自身积蓄不足的老人,其生活只能指望政府的公共援助。但政府救济的数量极为有限,香港老年人(修订附表六)》)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l)保障对象。凡18一65岁的在港人士被雇主连续雇佣印天以上者,不论其全职或兼职,亦不论某工作时效多少,雇主均需为雇员提供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自雇人士也需自己选择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但家庭佣工、自雇小贩、受雇不足印天者、已参加香港以外退休保障计划者以及受雇不足180天即永久离开香港者,不受此规定限制。(2)供款方式。雇主和雇员均需供款,标准为“有关所得”(包括当月薪金、佣因此面临粉巨大的生活压力,并成为香港一个较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本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