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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升级研究
来源:2013年第21期 作者:薛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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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二级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存在的问题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是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洁发展机制基于1997年京都议定书出台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之一,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行合作,交易核证减排额的市场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是基于项目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中国家没有强制碳减排的义务,只有自愿碳减排的义务。根据碳排放交易的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的碳减排额度来抵消自身的超额碳排放量。我国作为一级清洁发展机制市场的主要卖方,积极参与到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市场当中。清洁发展机制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同时存在,互为补充。清洁发展机制一级市场又称初级清洁发展机制市场,或者称为核证减排额现货交易市场。发展中国家是清洁发展机制一级市场的卖方,向发达国家和国际机构等买方出售核证减排额(CER)。一级清洁发展机制市场上的核证减排额是直接来源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碳减排额度。相比较二级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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