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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保护视角下政府诚信建设的思考
来源:2013年第21期 作者:马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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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政府建设是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增强政府公信力意义重大,当前我国政府诚信缺失的现象频频出现,严重削弱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不利于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与发达国家的诚信政府建设相比,我们还有差距。因此,在当代中国政府行政诚信的建设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推进政府诚信建设的科学的制度设计,并在立足中国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地吸收,对确保中国政府行政诚信建设的科学化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信赖保护制度的内涵及功能(一)信赖保护制度的内涵信赖保护制度是基于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而建立起来的,肇始于德国。德国信赖保护原则在案例判决中的体现,最早见于1956年德国柏林高级行政法院审理一位寡妇“安寡金”案件。[1]后被日本等国所采纳,其在英美国家的表现形式则是禁止政府反言制度。政府信赖保护制度的最初表述,出现在1977年德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第48、49条。根据这两个法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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