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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股份支付
来源:2013年第21期 作者:邢缤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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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下简称“《准则》”),公司推行股权激励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却鲜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案例。直到2011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装饰”)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上市前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的信息之后,业界对此展开了广泛的探讨,不过至今监管部门尚未有定论,从而导致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公司对股份支付的核算处理方式不一,甚至出现了不规范的现象。因此,本文将对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股份支付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股份支付应用现状本文尝试以三个案例来说明目前公司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应用股份支付的现状:案例一:瑞和装饰是国内第一家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应用股份支付的公司。瑞和装饰《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7月24日,瑞和有限(瑞和装饰前身)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瑞展实业(瑞和装饰实际控制人持股95%)将所持有的瑞和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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