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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体及相关问题的解析
来源:2013年第28期 作者:刘亚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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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统计数据表明,从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新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某些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主体均为农民,而投资的具体组成包括:农民以劳折资或以劳动积累工形式投劳的占2/3、乡村集体投资及各级财政拨款占1/3。可见,此类工程的实际效益无法根据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及农民的投入产出进行计算。此外,众多欠合理的价格机制、投入机制及各种税费却逼迫农民及农业长期向城市及工业的发展提供所需的原始积累,而农民仍需被迫承担价格“剪刀差”及农产品不等价交换。农村灌溉工程及水源工程向工业及城市转变,既无法获取应有的补偿;同时,农民必须向工程建设投劳投工。此外,农民长期被迫承担着城镇化、工业化污染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如此不公平的对待,必定挫伤农民对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体及相关问题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市场化的方向性偏差问题农田水利以农民、农村、农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此乃我国主要的弱势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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