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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民意识的不足与完善措施
来源:2013年第31期 作者:季小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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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1],但“再完美的制度和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行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和原则以真实生命力的现代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2]可见,法治社会有待具有公民意识的人来构建,作为未来中国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更是责无旁贷。那么,目前大学生的公民意识究竟如何?笔者根据教育实践,认为大学生在公民意识上有以下不足,影响法治社会的构建,并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一、大学生公民意识之不足1.重权利轻义务在一项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调查问卷中,笔者发现被调查学生的在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了解程度都偏低情况下,学生对权利的了解相对好于对义务的了解。这说明学生权利意识相对较强,而义务意识相对较弱,缺乏公民角色的认同感和责任感。2.重自我轻国家学生一般都有爱国心,但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往往要么重视个人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要么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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