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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护士法律思维方式的不足与完善
来源:2013年第32期 作者:季小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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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已成为我国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当代护士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思维方式,提高运用法律的技能是护士成为医院合格员工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护士法律思维方式却存在各种不足,还需加以完善。一、护士法律思维方式的不足1.护士对法律思维方式理解偏差导致行为失范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显然,这里需要护士以法律的原理、价值与精神来甄别、判断、解决职业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的医护人员自身对法律思维方式的理解偏差,生搬硬套法律制度,违背了法律价值。2.现行教育环境在法治教育上的缺位只有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才能增强法律思维方式。在现行教育背景下,护士无论是在校学习期间,还是从业后继续教育,都存在法治教育的不足。据统计,北京市护理学会近3年的护士继续教育全部项目,其中“风险管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内容只有7项,仅占2.83%。”可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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