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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直辖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分析
来源:2013年第33期 作者:王雪蓉 温丽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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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直辖以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迅速,1998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720.46元,2011年这一数字增长到6480.41元,年均增长幅度达21%,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居民家庭收入按来源分为四方面: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从图1来看,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重庆市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主要部分。在2010年以前,家庭经营性收入一直都是农民的首要收入来源,而在2010年,工资性收入赶超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虽有增长,但长年来增长率一直较低,难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只是重庆市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1998—2011年间重庆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结构有明显改变,这也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分析收入来源结构的改变对促进农民收入总量的进一步提高有极大的借鉴意义。注:数据根据相应年度的《中国统计年鉴》计算。一、家庭经营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是重庆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1998年至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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