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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来源:2012年第02期 作者:高晓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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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或单独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使相关企业高新技术的认定、会计核算有法可依。但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因相关法规的考虑范围不同,说法不一致,也给会计人员的核算、台帐统计带来不少困惑。笔者试着从台帐登记及财务核算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财税制度的规定进行比较、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一、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范围探讨(一)文件引用文件一: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高新认定》)中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主要规定内容是: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