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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经济分析

来源:2012年第03期 作者:高鑫 点击:

一、国际社会与市场要想将经济分析的方法用于研究解决国际法律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国际法是否具备适用经济分析方法的特征。经济学最初研究对象是市场。通过类比市场和国际社会,将会发现经济分析的方法是可以应用于国际法的。国际社会同市场一样,是由利己主义的单位——国家、国际组织、个人之间的互动产生的。而国家是国际社会的主要单位。这些功利主义的国家进行交往、互动,通过求同存异、克服矛盾而达成互利互惠的协定。在达成协定的同时,每一个主体可能需要放弃一些权利来获取某项利益,如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主权获取经济优惠。国际社会和国内市场一样,都是起源于个人主义,自发地产生,以利益为导向,推动国际社会、市场的发展,是自私自利表现的意外产物。国际社会不同于市场,它的交易物品不是有形的商品或者无形的服务,国际社会的主体,尤其是国家,其交易的筹码只有自己特定的财产——权利。在国际法中,这种权利包括权限的规定、裁决和执行。在国际社会中,与市场相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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