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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来源:2012年第11期 作者:陈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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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保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效保护更是公司制度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但在现实中大股东为了追求私利,屡屡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司法》及之后的相关法律解释弥补了旧公司法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不足,在实体和程序方面都赋予了中小股东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法律规定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新《公司法》中的一些保护机制仍然存在着缺陷和漏洞,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一、中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原因(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1.监事会难以独立。我国《公司法》就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作了明文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然而监事与公司存在紧密的利益关系,许多监事受制于公司管理层,其来源决定了其行为很难独立。监事既没有行使职能的业务能力,也不具备去行使职能的权利和利益冲动,使我国公司的监事会地位非常尴尬。2.独立董事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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