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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政府的职能
来源:1996年第05期 作者:邹士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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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决定,把国有企业的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经济改革综合和集中的表现?这就迫切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政府职能。 一‘、正确认识现代企业制度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有制为主要组织形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企业运行机制和组织形式。因此,必须分清以下几个界限:第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实现国有企业的转轨变型,应该包括双重任务。一是明确产权关系,确认存量的归属和使用;二是如何使现有资产增位,合理分配增量。前者是夭肆,后者是目的。通过明确资产的归属,引进利益机制,使生产者、经营者的自身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以最天限度推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资产的增值。所以,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不是如何划分现有的“蛋糕”‘,而是如何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第二,产权制度的经济内涵,应该包括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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