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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程序改革的模式选择研究
来源:2011年第08期 作者:莫隆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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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量刑程序的现状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涉及量刑程序方面的规定,甚至没有出现“量刑程序”一词,之后陆续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给量刑程序予重视,做出明确的规定,量刑程序的规定完全呈空白状态。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鲜见提及量刑程序。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根本不作区分。首先在法庭调查中,对证据的审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确区分哪些是定罪的证据哪些是量刑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提供机会,让其在公开的法庭上对会影响量刑的证据进行进一步质证。其次,法庭辩论中,在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情况下,法庭上难以出现双方单纯涉及量刑质证的交锋。这样,一旦被告人无罪辩护失败,被告人同时也失去了对量刑施加合理影响的机会,在被告作有罪辩护的案件中,虽然量刑的问题会因为辩护人强调涉及量刑的证据和事实而清晰一些,但是法庭上量刑极少成为焦点问题。再次,在合议庭评议和随后的宣判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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