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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和谐税收理论渊源的思考
来源:2011年第08期 作者:张亚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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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规划》中提出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理论成果,结合当前我国税收工作实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纳税服务理论体系。要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以和谐税收理论为核心,以纳税人需求理论和税法遵从理论为支撑的现代纳税服务理论框架。一、和谐税收的提出与内涵和谐税收是“以人为本”的税收,是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是讲究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诚实信用的税收。和谐税收可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来考量。宏观和谐税收主要是指税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和谐发展。微观和谐税收又可划分为四种: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和谐,税务机关与党委政府之间、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和谐,征税人之间(包括国税地税两个系统之间、同一系统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同一系统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同一税务机关不同部门之间)的和谐,纳税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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