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荟萃

和谐社会视野下对传统法中民本精神的价值分析

来源:2011年第10期 作者:肖健平 贺志明 点击:

我国传统法对民本价值的吸纳,对于传统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了推进作用。“民本”思想对我国传统法的影响是深远的,甚至还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某些思维模式,对传统法中民本精神的价值进行深入地分析,将有利于我们更客观、更全面地认识其价值所在,便于在当今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中,继承其精华、去其糟粕。一、传统法中民本价值的进步意义(一)“以民为本”的观念容易被百姓接受,符合民众的利益及农业国家的需要“民本”作为我国古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渗透到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作为保障政治实施工具的传统法,无论在制定还是实施过程中,都贯彻了“以民为本”的精神。这使以维护君主专制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法也具有了反对专任刑罚,主张德主刑辅;反对苛捐杂税,主张轻徭薄赋;反对严刑峻罚,主张恤刑慎罚;严惩贪官污吏,弘扬清官良吏等重民、保民、利民的内容。这些内容使传统法有一种温情德治的外衣,极易被民众接受,并从心理上产生认同感,增加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任程度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本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