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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法律实践分析
来源:2011年第10期 作者:马雁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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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福利经济学家关注了外部性问题,并以环境污染作为外部不经济性的典型例子来说明:市场经济是一个由众多相互联系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构成的庞大体系,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的外部影响,但这种影响却不反映在价格的波动上,因而生产者与消费者因外部性取得利益时,不需要为此支付报酬,当他们因外部影响遭到损失时,也不能通过市场向造成不经济的一方索取。[1]如一个造纸厂在生产过程中向河流排放污水,致使河流遭受污染,但工厂在出售产品时,并没有把河流污染造成的损失计入生产成本,即它在市场交换时实现的价值只有产品(正值)部分而无与之相伴随的污染费用(负值),其外部费用被迫由社会和其他成员无偿承担。且这种外部不经济性的转嫁,比之于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管理或提高劳动生产率等获取利润的正常方式来说,其获利的可能性和程度反而最大,工厂的产值越高,越可能掩盖了环境污染的不良外部效果。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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