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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部门社会问责制研究——公民参与理念
来源:2011年第13期 作者:何延昆 张晓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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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由sARs事件引发的中国政府两位部长级官员辞职,标志着行政问责开始进人中国政治和行政领域。在此之后,一连串重大事故的发生及相应的问责处理,又推动了社会对行政问责关注程度的不断升级。目前,建设责任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也已经成为行政改革和社会政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随着行政问责实践在我国的进行,理论界对行政问责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现实意义、面临的困难及完善等方面都进行了比较深人的研究,笔者认为,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真正的异体问责是来自于公民社会的问责,置于我国建设民主和法治国家的背景之下,对社会问责进行研究与探讨尤为必要。实现良政治理,建设责任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社会问责作为行政问责体系的重要内容,它具有相对于同体问责和其他异体问责的独特优势。更重要的是社会问责具有建构前瞻性公共行政、提高社会自我治理水平、推动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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