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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制度性设计对利益各方收益与风险不对称
来源:2011年第18期 作者:刘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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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推出,对于我国大多数创新型企业来说,无疑打开了融资大门。创业板设立的初衷,就是给创业公司提供一个融资的便利通道,为创业公司融资建立一个高效的平台,这一点无容置疑。1.创业公司是这个市场上的赢家至2011年3月底为止,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一共有196家,市场动态市盈率最低32倍,最高312倍,创业板平均动态市盈率为84.90倍。A股平均动态市盈率为26.62倍、中小板的平均动态市盈率为50.08倍。从2009年10月创业板开市始,创业板的动态市盈率从104.19倍变化到2011年3月的55.74倍,历时一年零六个月,下降幅度为46.50%;同期深圳A股动态市盈率变动幅度为-9.90%,中小板股平均动态市盈率变动幅度为7.07%。数据表明期间深圳A股动态市盈率变化平稳,中小板市盈率变化幅度也不是很大,只有创业板市盈率的变化幅度远高于A股和中小板股,说明创业板市场风险程度远高于A股市场和中小板市场。从融资规模看,196家创业板股首发合计融资854.6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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