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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企业社会责任

来源:1996年第Z2期 作者:阮正福 点击: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组织,它生存于社会之中,与社会存在着广泛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表现为企业从社会中取得各种尘产资源,向社会提供产品,而且表现为企业向社会承担各种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贵任是非市场行为,是无偿的。按其行使的方式,可分为张制性社会责任和非强制性社会贵任。强制性社会贵任由法言It、政令等规定,是必须履行的义务;非强制性社会贵任由企业自愿履行。 1.纳税贵任。企业依法纳税.不仅为政府提供收人,而且也是政府调控经济、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过程。企业依法纳税贵无旁贷。 2.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生态环境的质爪状况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贫和企业的生产质企。各国都立法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我国也已经制定和颁布了关玉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制定了工业生产中排放废气、废水和废物处理的有关标准。 3.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贵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不断地接受消费者选抒指令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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