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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研究
来源:2011年第22期 作者:王荣 安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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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作为应急运力征用的主体,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先后组织了1987年大兴安岭森林大火、1998年松花江大洪水、2003年的非典、2009年依南河林场大火以及每年的防汛抗旱等应急运力的调运行动。尤其是依南河林场大火暴露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急运力征用的困难,所以建设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不但十分必要、而且迫在眉睫。本文提出了构建齐齐哈尔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的措施和建议。1应急运输法律法规保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通政府部门的职责是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不再从微观层面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这决定了企业对运力资源的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调度权[1]。但在国家和社会面临突发事件的威胁的情况下,出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交通政府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征用民用运力以应对突发事件[2]。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各级人民政府是应急管理的主体,也是行政征用的主体,交通部门作为各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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