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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兮,员工合法权益——“三资”企业员工权益
来源:1995年第01期 作者:王加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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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闭关锁国的东方决决大国,于2。世纪70年代末,终于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于是中国结束了夜郎自大、坐并观天的时代,对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兼收并蓄,冲破了原有的姓“资”姓“社”的债化的思维定势,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都拿来为我所用。于是,经济特区,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股票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兴未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际共产主义遭受厄运的时候,却显示出了她的藏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 然而,前进的道路井不平坦,在改革开放中,有许多新悄况、新问题有待于我们去研究、去解决。国门大开.在涌进大且新鲜空气的时候,一些伺机而动的细菌也随之侵入。“三资”企业,在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及的先进曹理经验和技术、设备的同时.侵犯员工权益的事也时有发生。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具有能动作用、最活跃的因素,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十分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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