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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土地新政”对我国城镇化的影响
来源:2010年第02期 作者:文尚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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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创新和规范完善的新举措。这些新举措中土地制度改革至为关键。理论界称之为“土地新政”。本文试就“土地新政”对我国城镇化的影响作一些探讨。一“、土地新政”的主要内容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新内容、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久不变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以家庭承,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1]12中国的农村改革始于土地承包,20世纪80年代初中央决定土地承包期为15年,90年代初延长至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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