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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来源:2010年第04期 作者:陈文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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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8月1日起至2009年6月1日,我国对出口退税率又进行了多达七次的调整,然而此番调整主要以调高出口退税率为主。2008年5个月内4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先后受惠行业包括纺织、服装、模具、箱包、机电产品等。到2009年2月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4月1日,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与全额退税只差一个百分点。并将调整范围扩大至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等行业。到2009年6月我国再次上调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涉及国内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1]。由此看到,本次以纺织品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出口退税率上调,为缓解劳动密集型、出口依存度较高行业的生存压力,促进出口显现出一定的效果。显然出口退税已成为促进出口的政策工具。一、出口退税作用分析随着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对出口退税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化。从不同角度进一步考虑出口退税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归纳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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