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荟萃

浅谈侦查监督阶段纠正违法通知书的使用

来源:2010年第06期 作者:陈加奎 点击:

《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或执行机关有违法行为时,为纠正其违法行为制作并向其发出的法律文书,具有较强的法律强制力。一、当前基层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思考绩效考核一直以来存在诟病并被人非议,尽管目前尚没有更好的方式来替代各地基层检察院内设部门及人员的考核评价。在实践中采用较为普遍的是目标量化考核评价模式,在实际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纠正违法通知书》在侦查监督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占有大量分值,且没有封顶要求。由于考核对于哪些采用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则没有具体量化规定,导致实践中盲目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更有甚者,对同一事件在连续几天时间发送类似的《纠正违法通知书》,使公安部门措手不及,不能有合理时间进行整改。同时,考核指标的设定也缺乏科学性,每年类似的考核要求缺乏对实际的认知判断。比如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在收到了大量《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未经本刊授权,不得转载本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