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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后续支出”的会计处
来源:2010年第06期 作者:左桂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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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4号——固定资产》第6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考虑与企业产品制造或劳务提供的相关性,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后续支出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即生产车间(或提供劳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修理费用计入“销售费用”。笔者对此问题作如下研究探讨。一、问题提出固定资产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磨损会导致固定资产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其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使用能效必然要发生日常的维护保养费用及大修理费用。若此项费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