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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炒股所得
来源:2010年第10期 作者:廖友兰 陆少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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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问题1.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状况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但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过低的现实,已经让个税征收的功能定位遭遇尴尬——它实现了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却弱化甚至忽略了调节收入分配和经济的功能。按照国际惯例,个税是富人税,而非人头税:我国在1980年设置800元的起征点时,也还是符合“富人税”原则的,当时需要缴纳个税的人是仅占总人口0.01%的中国富人;时至今日,2000元作为个税的起征点,使处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占总纳个税金额的70%左右,成为个税征收主体,这明显违背了个税征收的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这无疑弱化了个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均贫富”功能。而物价的上涨,特别是高额的房价,已经使公众特别是收入较低的群体,明显感到生活开支的压力。目前个人所得税总税收中的65%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有差别。在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贡献了93%的个人所得税。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类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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