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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牵着你的手
来源:1995年第04期 作者:刘劲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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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涉及到双方利益冲突时,你会不会想到去做公证?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公证作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法律手段,已日益为人接受并运用。人们已经学会运用公证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公证的业务范围也随着经济生活的丰富多彩而不断出新,一些过去不曾为人们所认识的公证正悄悄走入生活中来。 一、婚前财产公证:先小人-后君子 一青年在与妻子离婚时、认为家里的汽车是婚前父亲给他买下的,不属共有财产,应归自己所有。但他的父亲已经过世,·这位青年到省公证处要求做公证,但为时已晚.公证员告诉他,如果他在婚前做过财产公证,这辆车就当然应该属于他,因为这辆车实际财产是他父亲的。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和再婚率不断上升,尤其是老年人再婚现象的出现,婚前财产公证顺应出现。在结婚前就板起面孔来,划清你和我的财产,这种做法似乎不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因此开始时.有许多人只是到公证处询问一下而已,到真正办理公证手续时,往往是一方到场,另一方认为伤了和气,甚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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