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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财税处理
来源:2010年第12期 作者:赵小玉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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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非强制性缴纳的社会保障项目,企业根据自身的业绩和管理需要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替员工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企业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承担。企业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存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对于企业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会计上应如何处理以及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问题进行探讨。一、企业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目前暂无明确的规定,实务中也是做法不一,总的来讲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福利费用处理。参照《财政部关于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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