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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制度研究

来源:2010年第14期 作者:叶显伟 点击:

一、概述量刑建议作为公诉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两大法系国家检察官普遍享有的权力。英美法系国家,被告人被陪审团确定有罪后,检察官在量刑听证阶段作为控诉方有权对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刑罚提出建议。大陆法系国家,刑事审判普通程序包含定罪和量刑,检察官在诉讼活动中可以提出量刑建议。所谓量刑建议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他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应当被判处的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向法院提出具体或相对具体的要求。简言之,“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就被告人应当判决的具体刑罚向审判机关提出意见”。量刑建议权属于司法请求权,是起诉权的一个部分。既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即理应享有量刑建议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0条就明确规定:公诉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这可以视为检察机关拥有量刑建议的法律依据之一。量刑建议不是新鲜的话题,早在1998年,《人民检察》杂志社曾组织过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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