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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理论数学(3)——矛盾等价逻辑
来源:2010年第14期 作者:陈叔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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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质密度、能量、能密度通常是正实数,其变化才有正负数性质,同样地温度或内能也是正实数性质,其变化才有正负数。而变化是有限度的,超过一定限度则发生质变。如物质速度达到或超过光速则变为场物质形态。因此量变到一定程度,即不到无穷大或无穷小就发生质变,或向反面变异。数按十进制(或其它进制)递增或递减,可递增到无穷大∞或递减到无穷小,0的本质是无穷小,它是无穷大的倒数0=1/∞。同样无穷大是0的倒数∞=1/0,无穷小具有连续性质。质变通过矛盾统一或矛盾转化或否定之否定实现的,可见物性理论数学本质是矛盾统一、逻辑的质变数学加量变等价数学。《思维工程》指出,矛盾解释方法是建立在辩证推理(或矛盾统一逻辑)基础上,是通过揭示矛盾、分析矛盾、综合矛盾和解决矛盾、转化矛盾、统一矛盾过程中解释现象和事实、解答问题和变化过程、理解应用和对策等思维过程。……不仅社会实践是在不断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中发展,而且自然和技术、艺术也是不断地在揭示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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