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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的新制度——品牌经理
来源:1995年第07期 作者:徐百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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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牌经理”的创始者 品牌经理(brand manager)或称产品经理(produet manager)的概念是美国用广告费最多的宝碱公司(Proeter&Gamble)在1931年提出的。他们在1926年开始销售佳美香皂(eamay Soap),这是和象牙肥皂相竞争的。他们的高级人员麦克爱尔洛埃负责佳美皂的钻售工作,但铂路不广。按照一般规律,当一种新产品投入市场时,老产品往往要退出市场,为新产品所替代。他觉得这样做不是办法。同时,要由几个人负责同类产品的推广和广告,容易顾此失彼。于是向公司的最高领导提出一种牌号一个经理的建议。这个建议是一种新的管理方法,称为‘·t,t牌”管理(brand manage-ment)。这不但是一个费用的问题,而且涉及公司的整个体制问题。刚巧那时的最高领导是一个勇于创新的人物,就同意了麦克爱尔洛埃的办法,就是一个品牌经理必须把产品的全部钻售承担起来。宝碱公司采用了这种制度就能使多种产品各有梢路。这样,公司也就成为拥有38个消费品大类的大企业。1957年,当艾森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