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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体系的反思
来源:2009年第06期 作者:刘静 党琳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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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体系归责原则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损失负担原则。“归责原则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是根本性的制度,它决定着国家是否赔偿和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反映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的赔偿政策。”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条总的原则明确了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原则。因此,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即使给他人权益造成损害,也不由国家负责赔偿。违法归责原则在国家赔偿法的其他条文中也反复得到确认和具体化。如第3条关于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对违法归责原则的反思在《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之后,它的弊端已经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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