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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对策与建议
来源:2009年第06期 作者:谢海龙 李伯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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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这个定义有两方面的意思,即政府应尽可能地提供基本领域公共服务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并且同时尽可能地使人们享有同样的权利。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包括公共设施、公共医疗、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均等化等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成熟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状态,表现为不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个人之间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一致。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需要过程,而每一个过程的重点与目标都各有不同。初级阶段的目标可能更侧重于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区域内、区域间的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中级阶段的目标会更多地侧重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不仅在区域内,而且在各区域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水平的接近;高级阶段的目标则为实现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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