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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务派遣中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来源:2009年第08期 作者:李念 点击:

一、劳务派遣中派遣劳动者权益实现的现实困境(一)双重劳动关系导致派遣劳动者权益易于被规避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劳务派遣所具有的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特点,使派遣劳动者往往具有双重的劳动关系。第一重是指派遣劳动者与用工企业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派遣劳动者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往用工企业从事具体劳动,接受被派企业的工作安排和生产管理,遵守被派企业的工作纪律和岗位要求,并由此获得劳动报酬第二重是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的形式劳动关系。派遣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通常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在派遣机构从事任何具体的劳动,派遣机构一般仅为派遣劳动者供招聘、档案托管、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费服务,并不能完全履行法定劳动关系主体的义务。因此,在劳务派遣中就存在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两个层次的雇主。由于派遣单位不是派遣劳动者的实际使用者,同时也不重视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行为进行监督。而用人单位则通过我国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不健全来规避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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