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目录
文章荟萃
金融危机下完善我国保险监管的思考
来源:2009年第08期 作者:田原 点击:
次
一、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2007年以来,以次级房贷违约率上升为导火索,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许多对冲基金、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政府住宅代理机构等都受到强烈冲击,并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作为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保险业也未能独善其身。在金融危机形成原因中,保险业扮演了多重角色。其主要包括:一是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供给者和投资者,保险业购买了大量的次级抵押债券,成为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之一。二是作为传统的抵押贷款保险提供者,保险公司在放贷机构放松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仍然为信用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的贷款者提供按揭贷款保险,从而更加增强了放贷机构的信心。三是作为重要的信用担保机构。而保险公司忽视潜在的巨大风险,为次级债券提供保险。其中最致命的是,作为重要的信用担保机构,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贷款机构在牟利动机的驱使下放松了贷款条件,造成贷款违约风险不断增高。贷款机构又通过证券化,将贷款违约风险分散给机构投资 ...
- 上一篇: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的分析
- 下一篇:试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初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