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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亲属容隐制度

来源:2009年第10期 作者:汪珊 点击:

一、中国亲属容隐制度的历史演变(一)从道德准则到法律制度许多法律制度都经历了从道德准则到法律原则与制度的转变过程,亲属容隐制度也不例外。这一观念和制度萌芽,至少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国语》载,东周襄王二十年前六业年),卫大夫元咺讼其君卫成公于当时盟主晋文公之庭,周襄王反对晋文公受理此案“:夫君臣无狱。今元咺虽直,不可听也。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这是史籍中所见最早的主张“父子不得相互告诉”之记载。这是史籍中所见据《论语·子路》记载,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而孔子却认为这并不是直的表现,而主张“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孔子的这种主张是从家族伦理的角度出发的,把父亲为子隐看做“仁”的表现,子为父隐看作是“孝”的表现。这反映出了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对于亲属容隐问题的一般认识,也赋予亲属容隐以伦理上的正当性。亲属容隐本是儒家的一种主张。直到汉武帝时期,一代大儒董仲舒横空出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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