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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变化的进步性
来源:2009年第11期 作者:妖艳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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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旧准则,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中将债务重组规定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通过新的定义可以得出两点信息:第一,新准则认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只有债权人让步时,才能定义为债务重组。第二,新准则的定义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一般来说,需要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就是因为没有能力如约履行偿债义务,如果债权人不作适当的让步,可能使濒临困境的企业雪上加霜,反而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整体健康运行。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其优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第一,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中比较侧重于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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