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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后的几点思考

来源:2009年第14期 作者:鞠美园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一年半的时间,该条例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公民充分参与国家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一个突出进步,同时笔者认为其也是公域之治向公共治理模式转变的必然选择。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公域之治总体上经历了从国家管理模式向公共管理模式再向公共治理模式的两次转变,从由国家作为唯一管理主体实行封闭性和单向度地对公民进行管理到开放的公共管理与广泛的公众参与的公共治理模式。在新的公共治理模式下,国家应由政府和公民、社会自治组织来共同管理,治理的主体并非单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不再是以前中国传统的“父母官”、“大家长”式的管理模式:所有国家事务都由政府来一手操办。公民不再是愚昧无知被动接受管理,而是更热心更迫切地需要了解国家政务的信息,参与国家的管理,维权意识增强。这就要求国家应该保障公民对国家政务信息充分了解并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充分参与国家的管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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