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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及其完善

来源:2009年第14期 作者:孙丽萍 点击:

过去十多年,一方面,由于国家在房地产金融政策上的不完备,加之房地产业本身的特点,使得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经常处于缺乏资金的状况;另一方面,众多的金融投资机构又难以进入房地产业,以致造成资本与房地产市场的脱节,而银行作为我国房地产业单一的融资渠道,又远远不能解决其发展中的瓶颈问题。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各类投资基金进入房地产以及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等政策的逐步实施与完备,更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将为房地产企业的迅速发展提供巨大的补血作用。为此,房地产按揭制度应运而生。一、按揭的基本含义我国大陆的按揭通常仅指商品房按揭,根据按揭房屋的形态不同,我国的住房按揭可分为期房按揭和现房按揭。期房按揭又称预售商品房按揭或者楼花按揭,是指商品房预购合同的预购人在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余款由预购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所购商品房及其预售商品房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设定担保,由银行收存购房者有关的购房证书和文本,同时房产商作为购房人 ...

《中外企业家》  主管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办单位:中外企业家杂志社    ISSN:1000-8772    国内刊号:23-1025/F    邮发代号:2-287    创刊年: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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